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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搜狐逐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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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无酒也能浇块垒 白发犹要向风歌]]></description>
		<pubDate>Sun, 20 Jul 2008 22:15: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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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杨佳律师会见难，看中国权力分布（转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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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Sun, 20 Jul 2008 22:15:03 +0800</pubDate>
			<category>晦言天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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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div>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
<tr>
<td>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p>
<p>我不知道怎么开头写这篇文章，昨晚想了几个头今天又想了几个。绞尽脑汁也没解决，那些没解决的问题自然就是没有绞尽脑汁的了，脑汁就这么白白浪费了。</p>
<p>我题目中的字眼是权力不是权利。我有点山东方言发音不准，查了字典才知道两个词的发音完全一样，怪不得中央电视台的字幕都会搞错呢。自然人（比如公民）只能拥有权利，比如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国家机构才能拥有权力，比如制定法律的权力、行政管理权等。那么《律师法》规定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个权是权利还是权力呢？</p>
<p>律师是自然人，当然只能拥有权利了。会见难的原因就是这个权利相比权力，显的太脆弱了，不堪一击的脆弱。一个鸡蛋，一个石头。</p>
<p>熊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看守所表示，会见需要征得杨佳同意，还要征求目前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的意见。</p>
<p>1、看守所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看守所不准会见的理由可谓是五花八门，大家有时间聚在一起，写个百八十条是没问题的。可没有一条是有法律依据的，全是他们的遐想。会见权是法律赋予的，律师法规定了会见条件，这些会见条件是律师行驶权利的条件。当条件满足时，其他机关就应当协助律师实现权利要求。权力的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就是为了权利的实现，权力的行驶也和权利一样需要合适的条件，而且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而我们现在面对的却是权力来源的凭空性和行驶的随意性。</p>
<p>有法律规定律师会见，需要犯罪嫌疑人的同意？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恐怕，此时看守所工作人员和检察院的同志，就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p>
<p>2、检察院的意见是在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吗？根据宪法规定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42条规定，检察院在本次律师会见事件中是监督机关，但不能成为是否准许会见的决定机关，否则岂不是越俎代庖吗？检察院连自己的角色都搞不清楚，何谈监督？何谈法治？其次，法律的实施就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得到落实。律师法规定了律师的会见权，被检察院的越俎代庖给否定了。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能会见的理由，得到了检察院的支持，这就是我们检察院同志对法律的落实吗？</p>
<p>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看守所的权力被转让到了检察院的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5条规定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没有征徇它的管理机关的意见，而是直接听从了监督机关的意见，实属诡异。就算是检察院在行驶监督权，也未见其启动了监督程序，看守所就乖乖的投降了。这种权力转移和放弃的现象，就是一种权力交换，是一种隐形的腐败现象。我有监督权，你有决定权等，当我需要你的权力时，你就给我，我呢对你的监督进行选择性放弃。这种腐败现象发生的基础是权力成固定化，权力行驶的背后没有权力和权利的再次监督。</p>
<p>熊律师向公安局反映看守所不让会见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检察院说杨佳已经聘请了律师，而对看守所不准会见是否正确，避而不谈。公安局也只能如此处理，因为检察院已经发表意见了，它还能和监督他的检察院分庭抗礼吗？以后公安局还想不想找检察院办理批捕手续了？</p>
<p>如此来看，目前的这种权力分布，重新出随意转让性、交换性、无限扩大性、缺乏约束性、没有被权利监督的特点，他可以轻易的、十分荒唐的剥夺你的任何权利。</p>
<p>&nbsp;</p>
<p><span>出处：青岛李律师的博客 链接：<a href="http://lawyerqingdao.home.news.cn/blog/a/0101000BBE3203826DC79D06.html">http://lawyerqingdao.home.news.cn/blog/a/0101000BBE3203826DC79D06.html</a></span></p></td></tr></tbody></table></div>]]></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水管反腐，价值在哪？</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823253.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82325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Thu, 17 Jul 2008 18:41:29 +0800</pubDate>
			<category>指天骂地</category>
			<guid>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823253.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何谓&ldquo;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dquo;？这个新闻可为注脚：今年1月14日晚，重庆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接到融侨半岛&middot;风临洲B区一位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物管和民警进入漏水住户。物管处理漏水，民警则发现卫生间有8个纸箱，用胶带密封，被水浸泡。民警和物管人员帮着把纸箱搬到室内干的地方，却发现下方已被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红色纸张。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大钞，总计为939万元。它们都属于一位名叫晏大彬的男子。（据7月17日《成都商报》报道<a href="http://news.163.com/08/0717/09/4H1VHCI20001124J.html">http://news.163.com/08/0717/09/4H1VHCI20001124J.html</a>）</p>
<p>一个小水管，揪出个大贪官。就这个新闻，不少网友的留言充满了黑色幽默气味，顺手抄几句：感谢偷工减料的开发商；对管材生产厂家及水管安装工致以崇高的敬意；看报告文学，是我党的好干部， 看来打击伪劣产品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好事的网友找出了赞扬这位重庆第一贪的文字：&hellip;&hellip;有人去过他家住，在顶楼七楼，下雨屋漏，他84岁的老父亲拿盆盆钵钵接，怨气很大：&ldquo;他只晓得朝大桥跑，不管屋里，搬了两次家，还是出租房。局里早分房了，大家都搬了，住的亮亮堂堂的，我未必到死还住不上新房啊&hellip;&hellip;（摘至2006年第7期《报告文学》）</p>
<p>多好的&ldquo;公仆&rdquo;！其实呢，&ldquo;公诉机关发现，付尚芳（晏大彬的妻子）为掩饰、隐瞒巨额钱财的来源和性质，将其中的943万元用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购房（共7处房产，其中包括1座联排别墅和1处商铺）、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检察机关还查明：晏自2001年底担任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mdash;&mdash;&mdash;这一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p>
<p>看到这里，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冒出来了：若不是开发商偷工减料，水管爆裂，这个重庆第一贪还要贪到什么时候才可能被绳之以法？会不会永远不会东窗事发，安享终年？从2001年底至今，近7年的受贿历程，2000多万，我们的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检察机关都干什么去了，是晏大彬太狡猾，还是政府部门太无能？</p>
<p>一个局长，不大不小的官，居然能受贿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说明什么？人性是贪婪的，贪婪是无度的，所以需要制度约束。可一再以蹊跷甚至是匪夷所思的方式落网的大老鼠，却说明我们的制度设计有问题。&ldquo;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dquo;也不是必然的，而且就算是必然的，贪污官员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无法弥补，如向晏大彬送钱的建筑承包商修建的大桥、公路很可能就是豆腐渣工程，一旦出事，公众就要受灾倒霉。</p>
<p>因此，水管反腐的意义就不在仅仅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的笑料和谈资，而应该成为我们反思的线索：监督体系为什么只能事后惩罚，而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为什么老以抓到大老鼠为荣，而不是以此为耻？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能消解这个绝对的权力？</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断供，给风险社会提了个醒</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638475.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638475.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Tue, 15 Jul 2008 17:22:16 +0800</pubDate>
			<category>财经妄谈</category>
			<guid>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638475.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nbsp;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他们过去买的房子其价值正在不断缩水，他们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其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就是说，这些房子已经成了负资产，而一些房主则是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当然他们也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7月14日经济半小时报道<a href="http://news.sina.com.cn/c/p/2008-07-14/223615930815.shtml">http://news.sina.com.cn/c/p/2008-07-14/223615930815.shtml</a>） <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除了傻子或白痴，人类的各种行为无不以成本&mdash;收益考量为指南针。换句通俗的话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房子的市场价值缩水或预期其将继续缩水，不抵银行贷款和利息，选择断供，把风险转嫁别人，既是理性的选择，也是无奈之举&mdash;&mdash;国人如此，外国人如此，如美国的次贷危机恰恰就是断供导致。<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不想指责那些选择断供的人&mdash;&mdash;无论是自住的还是炒房的，一定程度上他们也是受害者，制度的牺牲品。当然，不指责并不意味着不应该就这种现象进行深刻的反思。&mdash;&mdash;断供毕竟损害了个人、银行和民众的金钱，得益的是开发商，虽然整个社会财富并没降低，但金钱在不同群体之间的转移却毫无疑问地降低了整个社会效用，而且还可能诱发致命的金融危机。<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谴责人性的贪婪是容易的，而要想遏制人类的贪婪却不容易&mdash;&mdash;贪婪就像猛兽，一有机会，它就会肆虐。我想，这应该是我们从部分人选择断供汲取的第一个教训。贪婪容易叫人丧失理智，放弃基本的风险意识。如选择断供的李小姐说：&ldquo;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太不负责任了。&rdquo;<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不知道这个&ldquo;太不负责任了&rdquo;，是指谁？难道最大的责任承担者不正是这位李小姐吗？当然，这样说，并是说别人没有责任。事实上，如果我们有一个合理的制度，如禁止炒房，如果我们能够严格执行已经设计的制度，如二套房、多套房贷款提高首付比例，人类的贪婪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然而，金钱最容易叫人发晕，丧失理智，如&ldquo;记者了解到，在去年深圳楼市最热时，甚至有很多业主买房是零首付&rdquo;。<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第二个教训，市场经济是一个风险社会，各种行为都有极大的风险，断供只是风险社会的开端。这就提醒我们个人或国家机关，无论做出什么决策，都必须充分考虑后果。尤其是国家政策的出台，更要谨慎，稍有不甚就可能酿成祸害。试想，如果深圳的断供潮蔓延开来，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mdash;&mdash;往小了说，国民财富缩水是板上钉钉的，往大了说，掀起一场金融危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当应该把风险时刻牢记心间的银行也利令智昏时，上帝的惩罚还会远吗？当然，如果我们探究银行放弃风险意识的根源，不难发现，权责利的分离恰恰是根源。银行属国有，而被委托管理银行的人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那么，风险意识必然被弃之若敝屣：多发放贷款是业绩，还有提成，可谓名利双收，而一旦产生坏账，损失是国家的，银行工作人员一点也没损失，他们害怕什么呢？<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滑稽的是，现在竟然还有不少人呼吁救市，迷信政府的力量。殊不知，市场自有运行规律，是根本救不了的，眼下的断供恰恰就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果。救市是用一个错误去纠正另一个错误，正确的做法是任其自然发展。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成熟，风险意识的培养&hellip;&hellip;都需要代价，尽管这个代价可能会很大。这是第三个教训。&nbsp; ]]></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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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8220;工资倍增计划&#8221;口惠而实不至</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17985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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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Thu, 10 Jul 2008 17:38:07 +0800</pubDate>
			<category>财经妄谈</category>
			<guid>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17985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核心提示：要素分配制度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付出劳动的群体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财富，如农民工，那么，他们创造的财富必是叫没劳动的群体得到了，如企业高管，如公务员，如腐败官员，因为财富不会凭空消失，只能在不同群体之间转移。如果我们想想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去年每天收入18万的惊人事实，再想想动辄贪污上千万的贪官，我们就应该明白要给民众涨工资应该怎么做了。]<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省农工党在今年的省政协提案中提出，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两者的增幅极不合理。9日，笔者从省政协了解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的委员提案时说，我省从今年起实施&ldquo;工资倍增计划&rdquo;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7月10日南方日报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08-07-10/002215902709.shtml）<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坊间有一形象的说法，叫打你个嘴巴再给个甜枣吃，什么意思不用解释。在笔者看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说的&ldquo;我省从今年起实施&lsquo;工资倍增计划&rsquo;&rdquo;，一定程度上就有这样的意味&mdash;&mdash;虽然并不十分贴切。事实上，广大网友冷静而理智的留言印证了笔者的推测：&ldquo;工资倍增计划&rdquo;可能惠及的并不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反而帮助了那些或许并不需要帮助的群体。<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如新闻中所说，从2007年起，油价涨了，肉价涨了，气价涨了，服装涨了&hellip;&hellip;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见涨，可见涨工资是多么紧迫的事。工资是要涨的，可问题是怎么涨？毕竟现在的社会结构不再如计划经济时代那样泾渭分明了&mdash;&mdash;那时候只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大家都是国家干部或职工，工资涨或降，国家一句话搞定。眼下企业性质和构成复杂多了&mdash;&mdash;有国有，有外资独资，有合资，有民营，有私有，有个体，有自由职业者，国有还分垄断和非垄断，还有上市与否之分&hellip;&hellip;<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试问，除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mdash;&mdash;这些单位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性质的企业职工若加工资，这个钱谁给出？老板是不会出的，除非他招不到工人，他才会被迫提工资，可现在劳动力并不缺乏。国家机构强行执行？不说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就算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你就能强迫企业主给工人加工资吗？肯定不能，为什么？企业不是死的，它有一万条变通的抵制办法：裁员，购买机器替代职工，实在不行它转移到外省、国外或关门大吉。<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所以我说，&ldquo;工资倍增计划&rdquo;口惠而实不至，或者只能惠及一部分人，比如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可问题是相比之下，公务员群体的收入并不低，国家公开的资料显示，至少比大部分工人群体收入高，至于国有垄断行业从业者，其收入是普通职工的数倍。从经济学上的边际理论看，应该涨工资的恰恰是外来工群体，他们反而不能从中受益。所以这样的政策少搞为好。<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正如上述所说，工资是要涨的，可问题是怎么涨？世界上没有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规定企业必须每年给职工涨多少工资，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根本不可能执行。事实上，如果操作得当的话，工资确实是可以涨的。眼下最直接的途径是降税，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企业赢余多了，或许可能多发点工资，之前不少评论家已经详细论证过了。而最根本的途径是赶快完善要素分配制度。<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所谓要素分配制度，就是财富分配严格按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贡献而定。要素分配制度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付出劳动的群体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财富，如农民工，那么，他们创造的财富必是叫没劳动的群体得到了，如企业高管，如公务员，如腐败官员，因为财富不会凭空消失，只能在不同群体之间转移。如果我们想想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去年每天收入18万的惊人事实，再想想动辄贪污上千万的贪官，我们就应该明白要给民众涨工资应该怎么做了。&nbs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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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8220;房价做几个俯卧撑&#8221;才跳水？</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094951.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09495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Wed, 9 Jul 2008 17:56:1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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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7月8日，网络流行语&ldquo;俯卧撑&rdquo;出现在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一处巨幅房产海报上&mdash;&mdash;&ldquo;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rdquo;。这幅海报刚挂出来就吸引了众多路人的眼球。该楼盘企划部负责人表示，房价就像做俯卧撑一样，仅是短暂地俯下去，而不是一味地向下跌，以后还会有上升的空间。（《现代快报》7月9日<a href="http://news.sohu.com/20080709/n258031329.shtml">http://news.sohu.com/20080709/n258031329.shtml</a>）</p>
<p>楼市大佬们如潘石屹、任志强、冯仑等前脚刚刚自嘲要做&ldquo;猪坚强&rdquo;，现在就有开发商公开宣称&ldquo;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rdquo;，笔者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词：黔驴技穷，负隅顽抗，掩耳盗铃，滑稽可笑&hellip;&hellip;</p>
<p>即使小孩也知道，做什么事都要遵循自然规律：地震中被埋36天奇迹存活的&ldquo;猪坚强&rdquo;，只是一个个例，否则不会赢得世人赞美和惊叹，而且其身体机能必然受到很大创伤，即使活下来了，也未必能活得健康；而&ldquo;俯卧撑&rdquo;是一项身体上下的运动，而且频率由快而慢，运动惯力逐渐减弱，最终停止，撑不助，向下，直至下跌，起不来。 </p>
<p>&ldquo;俯卧撑&rdquo;一词的由来，想必大家都知道：首先出自贵州翁安事件，不久，因广东电视台主持人区志航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组包括在鸟巢旁的裸体俯卧撑照片而迅速走红。总体上看，&ldquo;俯卧撑&rdquo;一词带有晦气，并不吉利，如关于贵州翁安事件的通报中写到：刘言超做第三个俯卧撑时，李树芬就跳河溺亡了。</p>
<p>笔者认为，与其把俯卧撑当作是开发商最后的呐喊，不如看作房价跳水前的热身。而消费者需要做的只是捂住自己的钱袋子而已。在这个世界上，除非绝对的垄断，否则不会出现商家定价、买者只得被迫接受的格局。诚然，与资金雄厚、或多或少有着官方背景的开发商比起来，消费者确实处于弱势地位。但再弱势的消费者也有一个无坚不摧的法宝：我拒绝买你的房子&mdash;&mdash;任你怎么忽悠，老子就是不买账，你能怎么的？</p>
<p>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消费者等待的结果只不过暂时住不进新房子而已，机会成本几乎忽略不计，而你开发商付出的代价却非常惨重：房子卖不掉，贷款还不上，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叫你关门大吉，从大富翁沦为穷民工；即使活下来了，也有可能和&ldquo;猪坚强&rdquo;一样从300斤瘦成100斤，还可能营养不良而一命呜呼。这种利害关系，傻子都分得一清二楚，如今再拿俯卧撑忽悠公众，简直是侮辱自己的智商。</p>
<p>任何商品的价格都由买卖双方决定。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常识。我之所以重复这个常识，是想告诉开发商：与其这样被动硬撑，不如降价变被动为主动。套用俗气一点的说法：第一个降价的是明智的，而被动跟着别人降价的则是愚不可及的。所以，若问：房价跳水要做几个俯卧撑？笔者斗胆认为，大约是三个吧。</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徐滇庆道歉了，谁还该道歉？</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002601.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400260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35:57 +0800</pubDate>
			<category>晦言天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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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因承诺&ldquo;如果深圳房价下跌就道歉&rdquo;，今天，北大教授徐滇庆兑现了他的诺言，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24cm&times;17cm竖半版的道歉广告。他表示，道歉与赌局无关，道歉内容依然是希望引起深圳市民对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表示警惕，并希望将讨论住房问题注意力集中在保障性住房上，认为这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上急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7月8日《重庆晚报》报道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708/07285066003.shtml）<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和那些睁眼说瞎话、事后死活不认账的现代牛二们比起来，尽管道歉广告篇幅缩水&mdash;&mdash;整版变成了半版，尽管依然此地无银地宣布&ldquo;道歉与赌局无关&rdquo;，在笔者看来，北大教授徐滇庆还算一条汉子，毕竟兑现了承诺的一半，八荣八耻学习得不错，一定程度上给民众心目中日益滑坡的北大挽回了一点形象。<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徐滇庆道歉了，牛刀以及关注此事的民众胜利了。然而，这个胜利却是廉价的，有巨大社会成本的。首先，尽管深圳房子价格下降了，但离民众预期的价位还很远，大多数市民依然买不起。其次，降价带来的楼市交易萎缩已让很多炒房客破产或濒临破产，有的人从富翁变成了民工&mdash;&mdash;虽然这些人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他们毕竟是我们的同胞，落井下石不人道。再说了，富翁变成民工，社会和谐度必然受损。<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因此，徐滇庆的道歉和我们的胜利，意义极其有限，影响微乎其微。既然如此，那么，笔者不禁想问一句：到底谁该为深圳房价道歉？享有居住权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可现在很多人要么沦为房奴，要么连沦为房奴的资格都失去了。出现这种情况，笔者坚信，有关方面不能用一句&ldquo;房子是商品，政府管不了&rdquo;搪塞过关，应该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自己应该的责任。<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探究起来，中国房价之所以奇高、与国民收入水平严重脱节，如报道说深圳房价收入比达到了20倍，原因固然多方面，如土地政策，商品房开发模式，居民储蓄贬值，股市不稳，国际热钱涌入等。按理说，不应该由哪一个人负责。但这并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缄默不语的理由。前不久，深圳副市长张思平亲历3小时堵车后向市民致歉，这种开明的作风获得了好评。我相信，如果拿奇高的房价、居住权利和出行比起来，即使不比出行重要，至少也一样重要。为什么没人因此而向市民道歉？<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道歉是一种态度。北大教授徐滇庆道歉意义不大，而政府领导道歉意义却不一样。首先，这体现了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市长、副市长、局长受全市纳税人委托管理公共事物，即使有一个居民的居住权得不到保障，他们也应该因此而道歉，反思自己的执政，何况眼下深圳买不起房子的市民不在少数。其次，政府领导道歉可以传达一种信号，即整治楼市的决心，从而引导各方理性地选择。近年来深圳等地的疯狂炒楼行为，很难说与政府声音的缺位没有关系。<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说点题外话，近来各地频繁发生一些群体事件或公民报复权力机关行为，如6&middot;28翁安事件，如上海刺警事件。这说明，随着通货膨胀和就业难时代的降临，我国一些社会问题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其中一些问题就再次验证了&ldquo;民无恒产，则无恒心&rdquo;的古训。房价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你不愿意放弃一些利益，则可能失去更多利益。&nbs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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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用立法给&#8220;裸体官员&#8221;穿上衣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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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Mon, 7 Jul 2008 18:15:25 +0800</pubDate>
			<category>晦言天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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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近日，网友对&ldquo;裸体做官&rdquo;现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ldquo;裸体做官&rdquo;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6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7月7日《新快报》<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7/010815882268.shtml">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7/010815882268.shtml</a>）</p>
<p>如果我们欣赏一下某些落马的&ldquo;裸体官员&rdquo;的&ldquo;光辉事迹&rdquo;，不难发现：&ldquo;裸体做官&rdquo;体现了一种中国式狡黠，并且夹杂了缜密的成本-收益考量。说白了，就是老百姓熟知的：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p>
<p>自古以来，一些人做官就是为了发财，根本不是为了服务国民。做官贪污、受贿固然能发财，但风险很大，可能全家覆没，不是屡屡曝出一家人锒铛入狱的新闻吗？如程维高、杜世成等。毋庸质疑，中国人发财更大程度上为了下一代，如果把孩子留在国内不但可能被抓绝了后，而且贪污的钱财转移不出去，还可能被收回国库。</p>
<p>应该说，在现代社会出现&ldquo;裸体做官&rdquo;这种现象，彰现了一种尴尬：把家属送到外国，这种人本身对祖国就没有爱心和忠诚感，一个不爱祖国的人，身在曹营心在汉，怎么能叫他管理国家和社会，服务广大民众？所以，笔者建议监察、检查部门行动起来，查一查眼下还有多少这样的&ldquo;裸体官员&rdquo;，密切监视他们的举动。当然，如果把&ldquo;裸体做官&rdquo;作为侦察贪污腐败的线索，想必也八九不离十，一抓一个准。</p>
<p>做人要对国家忠诚，如在英国，你要加入英国、成为英国公民要向英王宣誓效忠，其实这是一种针对国家忠诚感的教育。在美国，做官，要手摁圣经宣誓效忠国民。当然，这些还是道德意义上的教育。更关键的是，它们还有法律、制度的防范，如不仅要公开官员个人的财产情况，连子女就业、居住、财产拥有情况一般也有调查。这一定程度上堵死了官员给子女留下后路的可能性。</p>
<p>眼下，&ldquo;裸体做官&rdquo;者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大贪特贪，毫不手软，一定程度上由于他们顺畅了财产转移途径，解决了子女被抓的担心和害怕。这恰恰是以国民的财富损失和行政效率低下为代价的。因此，给这些&ldquo;裸体官员&rdquo;尽快穿上衣服乃是当务之急&mdash;&mdash;釜底抽薪之计是尽快立法，如规定官员家庭财产公开，规定现任官员配偶、子女不得移民国外，配偶、子女已移民国外必须辞职等。</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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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跑关系是权力通吃的怪胎</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3904418.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390441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Mon, 7 Jul 2008 16:01:29 +0800</pubDate>
			<category>财经妄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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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ldquo;44%的民营企业家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高达60%的企业家曾因为有关职能部门效率低、办事拖拉、程序繁杂而丧失发展新项目机遇&hellip;&hellip;&rdquo;7月4日，广东省情调研中心发布的《广东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及问题分析报告》显示，民营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小、缺乏品牌意识、融资难、管理体制落后等原因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7月7日《中国青年报》<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7/073115884464.shtml">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7/073115884464.shtml</a>） </p>
<p>关系是个带有暧昧意味的字眼，国人善于跑关系却是路人皆知的事实，不断曝光出来的送礼清单，花样百出的送礼招数，商家挖空心思生产礼品，众多年轻有为的民营企业家、官员醉死酒场，中央一再发出禁止接受礼物和吃请的通知&hellip;&hellip;无不说明在我们这个熟人社会中，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p>
<p>对企业经营者来说，由于关系铁不铁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更是半点马虎不得。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由于和地方职能部门没搞好关系，他的大午集团黯然破产，就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榜样。因此，当我看到&ldquo;44%的民营企业家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rdquo;这样的调查数据，我不但不吃惊，反而怀疑这个数据缩了水&mdash;&mdash;&ldquo;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rdquo;的民营企业家应该不止这个比例。</p>
<p>跑关系，无非是送礼&mdash;&mdash;钱、房子、女人，外加吃喝玩乐，无一例外地金钱开路。这既加大了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负担，破坏了市场公平，也腐化了政府官员、败坏了社会风气。而最可怕的却是，它逐渐喂大了吃拿卡要者的胃口，一些职能部门逐渐成了巴甫洛夫实验中的那只狗，养成了条件反射，不见好处不办事。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30年了，我们一再呼吁阳光政府、透明政府，而吃拿卡要无法根除的原因。</p>
<p>必须看到，现在到了必须铲除吃拿卡要的时候了。为什么？广大民营、私人企业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民营、私人企业本身就存在管理落后、效率不高的痼疾，现在原材料、人力成本急剧上升，已经把民营、私人企业的利润空间压缩到了极限，而且事实上很多已经破产或者转移到国外人力成本更低的地方。</p>
<p>很显然，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如果吃拿卡要不除，如果变本加厉，这必将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mdash;&mdash;越来越多的民营、私人企业关门大吉。我们知道，民营、私人企业解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如果这些人口失业，那么，必将引发&ldquo;多骨米诺效应&rdquo;，原本紧张的就业问题、物价、通胀等可能更严重。很显然，这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背道而驰。</p>
<p>职能部门吃拿卡要，源于人的贪婪本性和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的双重因素。人的贪婪本性不易祛除，而权力却可以有效约束，而且很多是可以消解的，如那些不必要的烦琐的审批手续。我相信，即使我们拿出招商引资三分之一的劲头来解决权力失控问题，吃拿卡要问题就可解决。希望那些为发展地方经济而犯愁的肉食者，好好琢磨一下：与其求爷爷告奶奶地招徕外商，何如给本地民营企业一个舒心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说，如果吃拿卡要不除，就算你引了外商，留得住吗？</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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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论免费公交之不可行</title>
			<link>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3602500.html</link>
			<comments>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3602500.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搜狐逐鹿</dc:creator>
			<pubDate>Thu, 3 Jul 2008 18:28:39 +0800</pubDate>
			<category>晦言天下</category>
			<guid>http://dongfanghui.blog.sohu.com/93602500.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免费公交为什么不叫好？<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ldquo;无论是谁，无论乘坐哪趟公交车，都是免费的。&rdquo;衡阳常宁市市民彭先生告诉记者，公交免费后，有效打击了黑摩的。从7月1日上午开始，常宁市城区的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为此，常宁市政府到目前为止已投入近700万元。 (7月3日《潇湘晨报》http://news.sohu.com/20080703/n257898802.shtml) <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报道说此举开了全省先河，殊不知，或许开了全球先河。从报道中透露的信息看，常宁城区公交车全部免费乘坐，目的有二，一是打击黑摩的，一是该市&ldquo;丰盈的财政奠定了改善民生的基础，免费公共汽车开通的背后折射的是一种理念&mdash;&mdash;让全体老百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rdquo;<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应该承认，常宁市&ldquo;让全体老百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rdquo;的理念非常先进，符合民意，是执政为民的最大体现，可广大网友似乎对此并不买账，大家纷纷发出疑问：看你支撑多久？而在笔者看来，这并非能支撑多久的问题，而是到底应该不应该这样做的问题。<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首先，打击黑摩的是执法问题，如果黑摩的确有存在必要，如公交线路过少，覆盖面太低，市民出行不方便，需要黑摩的代步，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引导规范黑摩的，变非法为合法，加强管理，不一定非得消灭而后快。近日新闻说，由于油价高涨，印度首都新德里人力车重新受到欢迎。人家堂堂一国首都都允许人力车，我们为什么不能变黑摩的为白摩的？<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其次，免费公交破坏人类孜孜以求的公正公平，危害巨大。丰盈的财政显然来自全市人民的劳动，自然应如阳光般惠及每一个纳税人。而免费公交显然只能惠及方便乘坐的人，不坐公交的人或少坐的人就吃亏了。这违背财政收入应该公平公正地花到每个纳税人头上的原则，对社会发展不利。公共财政怎么花应由纳税人集体商议通过，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厚此薄彼的现象。<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而且，政策干涉市场，还将导致资源配置失效，给整个社会带来极大浪费。如，原本骑自行车上班的市民，现在就会挤公交，如此一来就将导致一边公交车不够用，一边自行车闲置的局面，造成资源浪费。同理，出租车行业也将受到影响，这对花钱购买出租车营运的人不利。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看到即使发达国家也没有免费公交，只是针对某个群体适当优惠而已。<br />&nbsp;&nbsp;&nbsp; <br />&nbsp;&nbsp;&nbsp; 说句题外话，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随着开明先进的执政理念逐渐引进，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思考经济发展与民生之间的关系，并开始有所行动，如东莞给户籍人口发放千元财政红包，这是一个可喜的苗头，应该无条件支持和鼓励。笔者只是希望，在贯彻落实&ldquo;让全体老百姓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rdquo;的理念上，我们要谨慎行事，不可激情淹没理性，做出了违背市场规律的事，好心办了错事。&nbs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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