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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 水管反腐,价值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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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新闻可为注脚:今年1月14日晚,重庆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接到融侨半岛·风临洲B区一位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物管和民警进入漏水住户。物管处理漏水,民警则发现卫生间有8个纸箱,用胶带密封,被水浸泡。民警和物管人员帮着把纸箱搬到室内干的地方,却发现下方已被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红色纸张。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大钞,总计为939万元。它们都属于一位名叫晏大彬的男子。(据7月17日《成都商报》报道http://news.163.com/08/0717/09/4H1VHCI20001124J.html

一个小水管,揪出个大贪官。就这个新闻,不少网友的留言充满了黑色幽默气味,顺手抄几句:感谢偷工减料的开发商;对管材生产厂家及水管安装工致以崇高的敬意;看报告文学,是我党的好干部, 看来打击伪劣产品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好事的网友找出了赞扬这位重庆第一贪的文字:……有人去过他家住,在顶楼七楼,下雨屋漏,他84岁的老父亲拿盆盆钵钵接,怨气很大:“他只晓得朝大桥跑,不管屋里,搬了两次家,还是出租房。局里早分房了,大家都搬了,住的亮亮堂堂的,我未必到死还住不上新房啊……(摘至2006年第7期《报告文学》)

多好的“公仆”!其实呢,“公诉机关发现,付尚芳(晏大彬的妻子)为掩饰、隐瞒巨额钱财的来源和性质,将其中的943万元用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购房(共7处房产,其中包括1座联排别墅和1处商铺)、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检察机关还查明:晏自2001年底担任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这一金额,相当于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

看到这里,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冒出来了:若不是开发商偷工减料,水管爆裂,这个重庆第一贪还要贪到什么时候才可能被绳之以法?会不会永远不会东窗事发,安享终年?从2001年底至今,近7年的受贿历程,2000多万,我们的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检察机关都干什么去了,是晏大彬太狡猾,还是政府部门太无能?

一个局长,不大不小的官,居然能受贿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说明什么?人性是贪婪的,贪婪是无度的,所以需要制度约束。可一再以蹊跷甚至是匪夷所思的方式落网的大老鼠,却说明我们的制度设计有问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不是必然的,而且就算是必然的,贪污官员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无法弥补,如向晏大彬送钱的建筑承包商修建的大桥、公路很可能就是豆腐渣工程,一旦出事,公众就要受灾倒霉。

因此,水管反腐的意义就不在仅仅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的笑料和谈资,而应该成为我们反思的线索:监督体系为什么只能事后惩罚,而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为什么老以抓到大老鼠为荣,而不是以此为耻?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能消解这个绝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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